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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落实创新引领战略 加快创新型湖南建设
全面落实创新引领战略 加快创新型湖南建设
民建湖南省委
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科技部于去年出台《建设创新型省份工作指引》,指出要加快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为我国建成创新型国家提供重要支撑。湖南创新型省份建设起步早、进展慢、“短板”制约较明显,因此,加快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应成为湖南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全面实施创新引领战略的总抓手,对于湖南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新时代下开启创新引领新征程、实现转型发展新优势,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一、我省创新型省份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
1、统筹规划缺乏连续性和系统性,创新引领发展凝聚力不强。我省于2012年就率先发布《创新型湖南建设纲要》,走在全国前列,但后续的五年中却一直没有出台与《纲要》配套的实施方案、政策措施和责任清单,既没有形成全省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也未构建聚焦目标层层分解的责任落实机制,导致我省在全国创新型省份建设的浪潮中反而滞后了,至今尚未挤入国家九个创新型省份建设试点之列。
2、R&D经费投入总量不足,强度偏低。R&D经费投入强度是反映地区科技实力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指标。2015年,我省R&D经费投入总量为412.67亿元,在全国排第12位,中部排第4位;全社会R&D投入强度为1.43%,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07%,排全国第14位,这与我省GDP的排名不相符。究其原因,主要在于我省政府投入偏低、科研院所和高校R&D投入不足。在2015年全省R&D投入中,政府资金仅占12.3%,较全国21.3%的平均水平低9个百分点,在全国排位24位;地方财政科技经费支出占当年财政支出的比重仅为1.16%,大大低于3.98%的全国平均水平;同年,全社会R&D投入中科研院所和高校占比分别仅为4.8%和6.3%,低于全国分别占比的15.1%和7.0%。
3、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少,辐射带动能力弱。高新技术产业是创新型省份建设的中坚力量,对科技创新具有重要的辐射带动作用。与先进省市相比较,我省高新技术企业数量明显偏少。截至2016年底,我省共有高新技术企业2212家,在全国排名第12位,总量仅相当于广东的11%,距离2020年全省高新技术企业数达4000家的目标差距较大。同时,我省高新技术产业整体优势不强,辐射带动能力弱。2016年,我省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总额为41.4亿美元,其中出口额26.2亿美元,在全国排第19位;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占贸易出口总额14.7%,低于全国水平29%,更低于广东36%。
4、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不畅,研发产出效率低。据2015年企业创新调查结果,我省大部分企业尚未开展合作创新,在有创新活动的企业中,以独立开发为主开展产品创新和工艺创新的企业分别占78.8%、70.7%。其中,工业企业与高校和研究机构开展技术创新合作的比重不到29%,且合作方式较单一。同时,研发产出效率低。2015年,我省发明专利申请数为19499件,仅占专利申请总数的35.8%,较全国平均水平低2.4个百分点。每亿元R&D经费投入产生的发明专利申请量为47.25件,较全国平均水平低26.47件,排名全国第23位。
5、创新体制和创新环境欠优。创新体制方面,存在科研项目管理、评价和监管机制不完善,风险投资进入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创新环境方面,多数产业园区尚未形成完善的创新集群;财政税收政策不完善,未能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活动提供持续有效的激励;知识产权保护不力,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例时有发生。
二、加快我省创新型省份建设的政策建议
1、加强统筹推进,搞好顶层设计。成立由省长任组长、分管副省长任副组长、各相关厅局为成员单位的创新型省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创新型湖南建设工作。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科技厅,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创新型省份建设的有关工作。建立由省科技厅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跨部门、跨领域的会商沟通机制,形成创新发展联动合力。尽快出台创新型省份建设实施方案,制定路线图和时间表,建立倒推工作机制,将目标、任务分解明确到各地、各部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上下联动有序、部门协同有力的工作格局。
2、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强化创新指标的考核“刚性”。一是研究制定具有湖南特色的创新型省份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定期统计监测。围绕科技部提出的“建设创新型省份指标体系”,结合我省实际,构建一套适于我省省情且可操作量化的测评指标体系,开展定期监测。二是强化政府资金R&D支出的考核“刚性”。明确政府财政科技经费支出占当年财政支出的比重,将财政资金R&D经费增长率列入各市州绩效考核指标,并定期监督检查,以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
3、着力实施“五大工程”,全面激发湖南创新潜力。一是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工程。把科技成果转化列为科技工作“一号工程”,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建立健全成果转化保障体系。二是实施企业创新主体培育工程。着力破解高新技术企业总量少,骨干龙头企业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不强等瓶颈。三是实施产业升级工程。加快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突破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发展壮大高端产业、改造升级传统产业。四是实施创新基地建设工程。加快长株潭自主创新示范区、长沙国家级创新型试点城市、岳麓山国家大学科技城建设,辐射带动省内其它国家级高新区建设创新型特色园区。五是实施创新人才汇聚工程。重点引进一批与我省产业、企业发展需求紧密对接的海内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加大各类科技人才培育力度,深入实施省“百人计划”、“湖湘青年英才”等支持计划。
4、完善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提升创新体系整体效能。鼓励大中型骨干企业发挥技术创新核心作用,协同相关学科领域具有优势的高校、科研院所组建产学研创新联盟,开展产学研集群式研发;支持产学研各方通过资金或技术入股方式组建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协同开发科技含量高、附加价值大的高技术产品;整合产学研各方创新资源,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开发共性关键技术、掌握自主知识产权、制定行业技术标准、主导产业发展走向;强化创新资源开放共享,推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检验检测机构等各类创新平台对外开放,完善我省科技文献与创新资源共享服务功能。
5、深化创新体制改革,营造良好创新环境。一是深化创新体制改革。推进创新领域“放、管、服”改革,探索建立符合创新规律的管理制度;强化税收激励机制建设,创新财政科技资金投入方式,推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补助、创新券后补助等方式;促进科技金融结合,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设立天使基金、科技金融服务基金等市场化基金建设,重点支持初创型、成长期科技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增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二是营造良好创新环境。加大对创新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和落实执行力度,加强对重大科技成果、创新型企业和先进科技人物的宣传与奖励,形成激励创新的社会氛围;大力弘扬敢为人先、勇于探索、积极进取的创新精神,营造全社会尊重创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