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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纪检监察力量的建议
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纪检监察力量的建议
李定珍
面对当前高校腐败案件多发、频发,而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严峻形势,我们认为有必要进一步调整、充实、增强高校纪检监察力量,加强高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为发展高等教育事业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政治保证。
一、当前高校腐败行为多发频发
1、高校腐败案件增多且腐败渗透到不同层次高校。党的十八大后,在高压反腐态势下,高校腐败线索增多,腐败案件明显增长。湖南省纪委主办的三湘风纪网“案件快报”栏目,公布的涉及高校领导干部的腐败案件,2013年有14起,2014年有25起。其中发生腐败案件的高校涵盖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和地方院校,既有本科层次的大学,也有专科层次的高职院校。
2、高校腐败行为涉及较多领域。高校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的节奏跟不上高校扩招扩建的速度,管理体系滞后引发违规违纪行为。目前,高校腐败案件的发案量高于教育领域其他单位,高校涉案的领域和重点部位呈蔓延之势,从招生录取到后勤基建,从物资采购到科研经费,从校办企业到学术诚信,从学生管理到干部选拨任用,涵盖了高校所有重点领域、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
3、高校腐败行为呈现窝案的苗头。涉案高校领导干部利用手中掌握的高校人事任免权、经济决定权、资源分配权,编织关系网,构建利益圈子,形成利益链条,发生的腐败行为相互关联,尤其是基建维修领域,利益链条中的一人涉案后,其他涉案人员就被连锅端。如中南大学原副校长胡铁辉案中多名基建处长涉案。
4、高校腐败行为中一把手涉案明显增多。高校党政一把手对“三重一大”重要事项拥有最终决定权,其他班子成员决定不了、不能解决的问题需要一把手拍板,权欲膨胀、管理滞后、监督乏力等导致高校领导班子成员涉案增多,特别是党委书记、校长等党政一把手,涉案金额大。党的十八大以来,仅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纪律审查”栏目公布的高校腐败案件,就已达50多起,落马的领导干部多为党政一把手。如南昌大学原校长周文斌被指控受贿2300余万元,湖南工业大学原校长张晓琪、湘南学院原党委书记肖地楚被检方立案侦查。
二、高校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责任乏力的原因
1、高校纪委对同级党委监督乏力。现行体制下,高校纪委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在经济、人事和业务等方面没有完全独立的前提下,很难对同级党委形成有效监督。一是在高校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受制于高校党委,即当高校党委重视纪检工作,纪检工作就容易推动;高校党委不重视纪检监察工作,纪检监察工作就很难推动。二是部分高校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缺少放开手脚主动抓监督执纪问责的动力、缺乏推动纪检监察工作的主动性,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在嘴上、挂在墙上、贴在网上,对单位发生的腐败案件不敢碰硬。三是高校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上存在缺位和错位,对同级党委大都不敢监督,也不愿监督。与党中央、中央纪委提出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抓早抓小抓好预防”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2、高校纪检干部和资金隶属于不同高校。现行体制下,高校纪检监察干部分散于各个高校,业务经费也由各高校分散预算,导致高校纪检监察部门没有形成监督执纪问责的合力。以湖南省为例,106所高校,有近500多名专职纪检干部,业务经费达到1000多万元。
3、高校纪检监察监督不到位。高校纪检监察部门和干部存在定位不准、职能泛化、工作不聚焦、履职不担责等问题。一是纪检监察部门忙于日常事务性监督,被动、消极履行纪检监督职能,甚至多年未办案;二是一些高校纪检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业务水平不高、监督执纪能力不强;三是一些高校业务能力强的纪检干部传帮带作用发挥不明显。
4、高校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动力不足。高校现行的纪检监察干部激励机制、提拔任用机制等尚不健全,导致部分纪检干部开拓进取动力不足。一是纪检干部缺少主动监督的动力,纪检监察责任下沉不到底、落实不到位,纪检干部不担责、不作为也不会被打板子。二是高校纪检干部的考核、提拔、任用,缺乏科学合理的业务标准与评估体系,导致纪检监察干部干好干不好一个样。三是高校纪检干部年龄、专业素质等与承担工作责任要求不匹配,配备的纪检监察干部年龄偏大,缺乏专业素养、技能,一些临近退休的纪检监察干部因升迁无望抱着守摊的心理混日子。
三、进一步加强高校纪检监察力量的主要建议
鉴于高校腐败高发频发和纪委履行监督主体责任不到位的现实,结合高校管理体制和运转机制,我们认为高校纪检监察部门必须调结构、转方式、变观念,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1、加强高校纪检监察的垂直领导。加强省纪委、省教育纪工委对高校纪检监察的垂直领导和工作监督,明确监督对象、工作职责、监督方法、工作措施、工作关系和工作制度,以及相应的责任追究事项,切实发挥高校纪检监察上位监督的权威性和行动优势,推进高校纪检监察监督执纪问责常态化、制度化。
2、组建高校办案工作组。从顶层设计着手,强化省纪委对高校办案工作组的直接领导,整合地方高校纪检干部队伍,把分散在不同高校的纪检力量整合成集中的力量。由省纪委牵头,组织省教育纪工委对全省高校纪检干部进行整合,构建垂直管理体系,实行统一领导、统一名称、统一机构、统一职责、统一管理、统一保障,把省属地方高校纪检干部组建成20至30个高校办案工作组,负责查处全省高校发生的违规违纪案件。
3、加大信访件查办力度。打通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信访举报受理网络,在高校办案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教育信访举报中心,开发简单明了的高校网络举报平台,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邮箱和信访受理地点等,并要求各高校校园网开通至高校信访举报中心的网络链接,方便高校教职工和群众对高校存在的腐败线索进行举报。同时,安排专职人员受理高校系统信访举报,对每天收集的信访举报建立台账。由省纪委指派专职纪检干部每个工作日根据梳理的高校信访举报内容,分派任务给高校办案工作组进行调查核实,加大信访件查办力度。
4、构建第三方监督机制。为了对高校发生的腐败案件不护短、不遮丑,同时为了防止“灯下黑”现象发生,有必要加强对高校办案工作的监督,构建独立工作的第三方监督机制,由省纪委聘请有较高社会威望、工作能力和工作积极性的省人大代表和365数字含义_365beat版app_365体育投注网站委员、党风监督员以及高校教职工代表等,组成高校办案工作监督委员会,对高校办案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每年度分别向省纪委、权威党报党刊及网站提交高校办案工作年度工作监督情况报告,形成对高校办案工作的有效监管。
5、用工作实绩选拔纪检干部。转变纪检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将纪检干部工作实绩作为纪检干部选拨任用的硬标准。高校办案工作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和组员来源于高校,高校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等领导岗位有空缺后,省纪委会同省委组织部履行高校纪委书记提名权、考察权,省教育纪工委履行高校纪委副书记提名权、考察权,并主要依据纪检干部参与办案的质量和数量进行排序,按排名先后顺序进行提名、考察,从根本上转变提拔任用纪检干部的现有导向,让纪检干部把心思用在监督执纪问责上,让监督执纪问责更加硬气。